本文作者:nihdff

我家狗狗把我办了,如果狗狗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

nihdff 07-18 42
我家狗狗把我办了,如果狗狗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摘要: 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邻居把狗取名为我家小孩的名字怎么办...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邻居把狗取名为我家小孩的名字怎么办?
  2. 我把狗拴在家门口,有人路过,狗狗叫了两声被踢伤,我该报警吗?

邻居把狗取名为我家小孩的名字怎么办

我说一件自己的事吧😊!

去年单位组织走红色路线,去贵阳,我和扬州一个美女一个房间,结果晚上我和我家狗点点***结束后,她笑死了,说她儿子小名也叫点点。第二天办理登机手续,竟然发现我们***的出生日期一模一样😊。两个巧合更拉进了我们的关系,从那以后,我们比旁人感觉关系更近。

我家狗狗把我办了,如果狗狗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
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再说一个,也是我自己的事,我收养了一条流浪狗,因为她全身毛是棕色的,也因为我心里有个疙瘩,曾经某人名字也有一个字叫宗,那人,是我心里的一个痛,所以,我给那狗狗取名就叫棕棕,当时说不清什么感觉,冰天雪地,只觉得那狗狗可怜,不冻死也会饿死,就为她搭了狗窝等。现在已经养了近两个月,我们一家和那条流浪狗已经建立了很深的感情,我每天定时相对科学的负责任地喂养,每天晚上她也陪我散步,然后送我到家门口,她再返回。或许也是人狗情未了吧😊!

其实,我想说的是,名字只是一个代号,不要太在乎,有时因坏变好,也有可能好上加好。小时候,有的农村老人还有意把孩子取名叫狗剩啊什么的,为的好养活。而现在,人类社会的发展,人和人之间有时少了些诚信,但,狗狗,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,如果你也养过狗,你会知道,她的世界只有你!

好像扯远了,回归正题,换一种思维,你会觉得,不就是一个名字吗😊,到时或许会因为狗狗和小孩相同的名字两家能成为好邻居呢😄!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😊!对吧😊!!

我家狗狗把我办了,如果狗狗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我把狗拴在家门口,有人路过,狗狗叫了两声被踢伤,我该报警吗?

栓在门口也不是理由!三尺门里是你家,三尺门外那是公共空间。你家狗狗🐶劫道,吓唬人,你还有理由报警?你报警一旦人家说去医院医生,你将得不偿失!不信你走两步?但是也不是***都去踢你家狗狗,但凡事出,必有其因!

我把狗拴在家门口,有人路过,狗狗叫两声被踢伤,我该报警吗?真是笑话,你把狗如果拴在门里,人家能去院子里踢狗吗?能不能先反省自已,你狗叫两声,也吓别人一跳,大人还行,妇女儿童容易出事,你应该报警,让警察把你狗处理掉,省的不安全因素,把狗踢伤,正当自卫,狗要咬到人,你麻烦大啦,看病打疫苗,还有误工费,护理费,精神损失费,一样不能少,少则几千,多则上万,你看合适不,忍个肚子疼,好好给狗狗养伤得啦,还报警,你以为自已占理吧,没戏,理亏是你,和谐社会不***,但是不文明行为,不能惯着,管理好自已的狗,少惹事,才是正理,哈哈,别拿不是当理说!

你有你们门口外 哪怕一厘米的土地证明吗?如果没有那就是公共场合,你可以用别人也可以用。

我家狗狗把我办了,如果狗狗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鉴于城市用途 定位是人类聚集地 的这个特征,那么可以解释成城市是为人服务的不是为狗服务的,解决一切问题应该以人为主,狗和人不是 平等的,不能公平对待。

不是说过吗,很多案子,你看着它是一个案子,实际上这里头涉及到不止一个法律关系。换句话说,并不是一个案子那么简单。

像题目的情况,实际上是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,也就是两个案子。

第一个,就是你的狗拴在门口,有人路过,狗叫了两声。不管是吓到人家了还是怎么着,你要因此承担部分责任。这个案子,受行政法规规范。

——别说你把狗拴在门口,就算是单纯在院子里,你也有一定责任的。

《民法典》第1245条规定:【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】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
这个损害,也可以是精神损害。吓到路人,那就是你侵权,你就得承担侵权责任。所以就算你的狗不在门口,在院里在屋里,侵权责任也是一样的。

因此,除非是路人挑逗你的狗,否则只要是你的狗主动叫的,你都必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
这里还得再提一下,路人没有侵入你的居所内,还可以轻易踢伤你的狗,说明你那狗拴得真是够欠踢的,你的侵权责任负的一点都不委屈。

顺便一说,现行的法律,对于饲养动物致害责任,“无过错原则”的归责原则。也就是说,只要你不能证明路人受惊吓是他自己的原因或是另有其他原因,哪怕你无过错,你也要担责。

但是你不承担全部责任。这叫“公平责任原则”。是说对损害的发生,当事人均无过错,又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过错责任。只不过,如果你不赔偿,那就有违“公平”了,所以你得赔。

更重要的是,如果你养的是禁止养的烈性犬,那责任是逃不掉的,不管是不是对方故意逗狗,狗吓到他了,你都得担责。

第二个案子,就是狗被踢伤。这就是对方的责任了。这个案子,受民事或刑事法规规范。所以才说,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,俩案子不能混在一起。

别说狗吓着了他,就算狗咬了他,只要“咬”这个过程已经结束,他再打狗,他就涉侵害他人财产。当然,就本案看,对方应该无法构成刑事犯罪,同样还是侵权。只不过,他踢伤了你的狗,侵害他人财产这一条,他是跑不掉了。对方虽然没有刑责,民责还是要负的。

这种事,你报警,对你有利,应该报警。

你不报警,很可能因某些法盲论调,导致你的狗白白被踢伤。报警了,即使各打二十大板,最起码也让对方知道,踢伤狗不是白踢的。

而且,很可能对方需要做出的赔偿比你需要做出的赔偿更多,你跟对方要钱,也得有理有据。对方很可能不给,这时就由专业人员出面,他就不能耍赖了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我家狗狗把我办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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